| 宝钢股票激励计划利于提升公司价值 |
|
| 2006-12-22 07:37 文章来源:经济日报 |
| 文章类型:转载 内容分类:其它 |
本报讯 记者余珂报道:宝钢日前发布公告称,公司董事会批准了《关于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(草案)》,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。宝钢股份股权激励方案是国资委和证监会《股权激励试点办法》颁布之后首批试点的中央企业之一。
与此前其他A股公司推出的股权激励计划有所不同,该计划是对比境内外优秀企业,追求优于同业的业绩表现,在授予、解锁、自筹资金等环节多重约束下,授予适量限制性股票。
按照方案,这次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模式是,采取分期实施的方式。公司在业绩指标达标的前提下,委托管理人在公司股权激励额度和激励对象自筹资金额度内,从二级市场购买公司A股股票,授予激励对象并锁定两年,锁定期满后根据考核结果在3年内分批解锁。
简单地说,该方案有四大特点。
首先,二级市场价格成为一个重要条件。一是公司激励股票的来源是直接从二级市场买入;二是激励股票解锁的条件之一是公司市值增长。
其次,持续激励,3年内由董事会负责逐年分期授予。
第三,公司要求激励对象自筹资金,作为参与股权激励的条件之一。按照方案,公司董事和高管个人自筹资金比例为50%。根据业绩年度净利润确定该期计划股权激励额度,计提比例不超过5%。激励对象的股权激励额度上限不超过其薪酬总水平的30%。
第四,此计划设定锁定期和解锁期。
每期授予股票锁定期为两年,解锁期为3年。完全解锁时间为T+5 年,这意味着股权激励要到2011年至2014年才能完全解锁,此方案具有长期激励作用。
中信证券周希增认为,此股权激励方案的出台与实施,有利于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,有利于保护股东,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,有利于提升公司的内在价值和市场价值。
周希增认为,宝钢作为钢铁企业的龙头,其市场地位、竞争实力和市场影响力均有自己的优势,而且,公司目前的市盈率水平处于上市以来的低点。
|